《佛说阿弥陀经》易解之十
2024-12-28
二、应供。梵文音译“阿罗汉”。名“应供”,意指应受人天之供养。谓“万行圆成,福慧具足,应受天上、人间供养”,故号“应供”。
三、正遍知。梵文音译“三藐三佛陀”。知法界名“正遍知”,谓具一切智,能正遍了知一切之法;亦名“正等觉”,谓以一切法平等,开觉一切众生成无上觉。
四、明行足。具三明(天眼明、宿命明、漏尽明),名“明足”;身、口、意业正真清净,于自愿力一切之行,善修满足,名“行足”。“明行足”,即天眼、宿命、漏尽三明及身、口、意之行业悉皆圆满具足。
五、善逝。妙往之义。谓以无量智慧,能断诸惑,妙出世间,趣证佛果。与“如来”相对,去而不去,不去而去。“如来”者,谓乘如实之道而善来娑婆世界;“善逝”者,谓如实去彼岸,不再退没生死苦海。此二名,显明来往自在之德。
《大智度论》云:“佛一切智为大车,八正道行入涅槃〔与前文所言之“灭度”义同。分“有余涅槃”与“无余涅槃”两种。所谓“有余涅槃”,即指灭去贪、瞋、痴等烦恼和善恶诸业,就可以不再受三界中的生死,但还有现在残存的色身,故名“有余涅槃”;所谓“无余涅槃”,即指灰身泯智,连现前的果报色身也抛弃了,便名“无余涅槃”。《法华玄论》卷十曰:“诸佛有六事,故入涅槃:一者,为所应成就。众生已竟,故入涅槃;二者,令二乘人(声闻乘、缘觉乘)舍小涅槃,令归大涅槃故。所以然者,如来舍此身归法身者,二乘之人亦应舍此身,求佛法身也;三者,为除众生轻慢心故。浅识之流取信耳目,谓如来身有生老病死,与己身同,于如来身起轻劣想。是故今明佛有二身:(一)变化身。舍之入灭,此与人同。(二)法身。无生老病死,此与人异;四者,为令众生生渴仰心。若恒见不灭,必生厌薄。示现舍灭,故生渴仰心;五者,令众生勤加精进,悟世非常。诸佛有三种力,胜一切人:(一)父母生身力,胜一切人天。(二)神通力,胜一切人。(三)解脱力,胜一切人。虽有三力,为无常所灭。故知无常,其力最大。因此悟世,勤修道;六者,为已勤修道者,速令成就。”〕,是名‘好去’。”《大乘义章》云:“言‘善逝’者,此从德义以立其名。‘善’者,名‘好’;‘逝’者,名‘去’,如来好去,故名‘善逝’。”
《菩萨持地经》云:“第一(“涅槃”)上升,永不复还,故名‘善逝’。”
六、世间解。知国土众生,名“世间解”。了知众生、非众生两种世间,故知世间灭及出世间之道。“世间解”者,谓对世间、出世间因果诸法,无不了解。
七、无上调御丈夫。谓具大丈夫力用,而说种种诸法,调伏制御一切众生,令离垢染,得大涅槃,故号“无上调御丈夫”。
八、天人师。为众生眼,名“天人师”。示导众生何者应作、何者不应作,是善、是不善,令彼等解脱烦恼。天人师谓非独与四众(比丘、比丘尼、优婆塞、优婆夷)为师,所有天上、人间、魔王外道、释梵天龙,悉皆归命,依教奉行,俱作弟子,故号“天人师”。
九、佛。知三聚(即正定聚、邪定聚、不定聚),名“佛”。即自觉、觉他、觉行圆满,知见三世一切诸法。
十、世尊。具如上之九号,名“世尊”。以佛具万德,世所尊重故;又于世独尊,故名“世尊”。又谓以智慧等法,破彼贪、瞋、痴等不善之法,灭生死苦,得无上觉,天人凡圣,世间出世间,咸皆尊重,故号“世尊”。
“佛”何以译为“觉者”?盖因佛不同于凡夫、二乘乃至菩萨,独具三觉——自觉、觉他、觉行圆满。
“自觉”者,觉悟心即是佛,湛寂常恒,灵明洞彻故。此乃是对凡夫之“不觉”而言。具体说来,佛之“自觉”即是觉悟到一切众生本具真如佛性,却因无始劫前一念妄动,而致迷而不觉,故成了空有苦恼而缺乏智慧之愚痴众生;又觉悟到一切人、非人,本来具足如来智慧德相,却因妄想执著而不能证得,若能离得妄想,断去执著,则一切智、自然智、无碍智皆得现前;更觉悟到“三界无安,犹如火宅;众苦充满,无时暂息”。以是之故,而言“自觉”。
“自觉”异于凡夫之“不觉”。凡夫身具“三毒”而有“八苦”,终日醉生梦死,从来不知不觉;佛则不然,已能自觉自悟。
“觉他”者,觉悟一切众生,返妄归真,信解修证故。此乃是对二乘之“但求自度,不求度他”而言。佛“自觉”后,无缘大慈,同体大悲,怜悯依旧沉迷于生死苦海中的一切众生,遂发菩提心,将自觉之道广宣流布,冀望一切蠢动含灵皆能依此修行,而至离迷返悟、舍妄归真之境界,明三世之因果,识本具之佛性,从而出离生死苦海,不受六道(地狱道、饿鬼道、畜生道、阿修罗道、人道和天道)轮回而得自在。
“觉他”异于二乘之“自觉”。二乘之圣者,不发大心以教众生,唯求自度;佛则不然,自觉之余,更不忘觉他,以求一切众生咸登觉岸。
“觉行圆满”者,穷原极底,行满果圆故。此乃是对菩萨之“随分觉”(《大乘起信论》所说“四觉”之一,与“究竟觉”相对,谓初地以上法身菩萨之觉智。《大乘起信论》云:“如法身菩萨等,觉于念住、念无住相,以离分别麁念相故,名‘随分觉’。”)而言。
所谓“觉行圆满”,分以下两方面略加解释:
一、谓佛自觉之智慧已臻圆满。
佛从最初发菩提心时,即从本觉之理体,生起始觉之智用。又依始觉之智用,先断我、法两执等一切惑业执著,再断微细之生相无明(烦恼之别称,不如实知见之意。即闇昧事物,不通达真理与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状态,而以愚痴为其自相。泛指无智、愚昧,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认识。为十二因缘之一)。生相无明断后,智慧即臻圆满,言“自觉智满而慧足”。
二、谓佛觉他之福德已臻圆满。
佛自从最初发心,不但不求人天福报,而且不求声闻、缘觉,乃至不求权教位中之菩萨,唯依最上乘,发菩提心,以利生为事业,把弘法作家务,经三大阿僧祇劫,勤修六度(所谓“六度”,即“六波罗蜜”。旧称“波罗蜜”,译言“度”;新称“波罗蜜多”,译言“到彼岸”。“度”为渡生死海之义,“到彼岸”为到涅槃岸之义,表述不同,意思无二。其波罗蜜之行法有六种,即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。若不达三事之空,虽行六种之善,但名为“施”,但名为“戒”,不得为“波罗蜜”);又经百劫种相好(诸佛菩萨之身所具足之殊胜容貌形相中,显著易见者有三十二种,称为“三十二相”;微细隐密难见者有八十种,称为“八十种好”。两者合称“相好”。此“相好”广泛应用于佛像的塑造与绘画之中,如表现在顶有肉髻、青绀色螺发右旋、眉间有白毫、手足掌心有轮相等)因。直至此时,方才功行圆满,言“觉他行满而福足”。
如是,即是福、慧两足,二行圆满,名为“两足之尊”,故说为“觉行圆满”。“觉行圆满”异于菩萨之“随分觉”。菩萨虽能自觉,亦乐觉他,但觉道未臻圆满;佛则不然,不但能自觉、觉他,而且觉行已告圆满。三觉圆,万德具,乃称为“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