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说阿弥陀经》易解之二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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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说阿弥陀经》易解之二
发布时间:2024-1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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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说阿弥陀经》易解之二(图1) 

甲二 五重玄义诠释本经

     一切佛门经典,就其名称而言,皆有通、别之分。所谓“通”者,乃是对“别”而说。以本经经题为例,“佛说阿弥陀”五字,与其它诸经不同,故谓之“别”;而“经”之一字,则与其它诸经无异,故谓之“通”。

    如来一代圣教,一切诸经,虽说别名很多,但若求其立名之所以,皆不出人、法、喻三者,总言不外七种——“单三复三具足一”

    所谓“单三”,即单以人、法、喻三者之一立题,故分三种:单人立题、单法立题、单喻立题。

    所谓“复三”,即于人、法、喻三者之中选其二立题,故亦分三种:人法立题、人喻立题、法喻立题。

    所谓“具足一”,即人、法、喻三者尽皆具足。

    以下,就此七种立题略作解释:

    一、单人立题。如本经《佛说阿弥陀经》,“佛”是能说之人,“阿弥陀”是所说之人,“能说”和“所说”两者,皆是佛果位上之人。本经单以两土果上人而立题,故名“单人立题”。

二、单法立题。如《般若经》,“般若”是法,没有人和喻,单单以法立题,故名“单法立题”。

三、单喻立题。如《璎珞经》《梵网经》等,“璎珞”是喻,“梵网”也是喻,故名“单喻立题”。

四、法喻立题。如《金刚般若经》,“金刚”是喻,“般若”是法,故名“法喻立题”。

五、人法立题。如《地藏菩萨本愿经》,“地藏菩萨”是人,“本愿”是法;又如《文殊闻般若经》,“文殊”是人,“般若”是法,故名“人法立题”。

六、人喻立题。如《如来师子吼经》,“如来”是人,“师子吼”是喻,喻如来所说之法音宛若雄狮之吼。狮子乃兽中之王,百兽闻其吼,无不惊惧;释迦如来说法亦复如是,振聋发聩,能令愚痴众生明心见性,能令邪魔外道闻声丧胆,故名“人喻立题”。

七、具足一立题。如《大方广佛华严经》,“大方广”是法,“佛”是人,“华严”是喻,有人有法有喻,三皆具足,故名“具足一立题”。

古来讲经,就其方式而言,佛教各宗各派尽皆不同。今依天台宗之家法,以五重玄义来诠释本经。所谓“五重玄义”,即释题(解释所讲经书之题目)、显体(说明此经以何为其体性)、明宗(说明此经以何为其宗旨)、论用(言明此经之作用)判教相(分析此经于佛陀一代时教之中,属于哪个时教)

 

乙一 释题

 

古来讲经,多先释经题,盖因经题乃全经之纲领。所谓“纲领”,“纲”,为网之大纲(今谓“渔网之总绳”)“领”,乃衣之大领。欲张渔网,则应善引其“纲”;要鉴裘服,必欲先挈其“领”,如是则“提纲而众目张,振领而群毛理”。以是之故,讲经说法亦必先提纲挈领——明释经题。经题诠释明了,则听经之人于全经之要义,亦可思过半矣。

然于释题之前,应知一切诸法本无名,乃人假与施名,皆为“假名”。故说一切之“名”,虚假不实,不契实体,如贫贱之人与以“富贵”之名。《大乘义章》云:“诸法假名而有,故曰‘假名’。是义云何?废名论法,法如幻化,非有非无,亦非非有,亦非非无,无一定相可以自别。以名呼法,法随名转,方有种种。诸法差别,假名故有,是故诸法,说为‘假名’。”

“经”乃佛所说之法,本经之题名——“佛说阿弥陀经”亦为人假施之名,故亦说为“假名”。

“佛说阿弥陀经”六字,乃本经之总题,概括了全经别文之要义。以下分别就“佛”“说”“阿弥陀”“经”四部分对本经经题作释。

 

丙一 “佛”

 

经题之中,首字为“佛”,今即先对“佛”字略作解释:

“佛”为梵语之简称,具足说来应称“佛陀”,汉译为“觉者”或“智者”。

“佛”乃诸佛十种通号之一,因为诸佛皆有此号,故称“通号”。既有“通号”,必有“别号”。如此土之释迦牟尼佛、东方之药师佛、西方之阿弥陀佛,以及过去之迦叶佛、未来之弥勒佛,由于名号各各不同,故称“别号”。

佛有无量德,亦有无量名。据说,劫初之时,佛有万名,由于众生根基逐渐愚钝,因此从万名、千名、百名而遂减为今之“十号”。无论是往昔之“万名”,还是今日之“十号”,皆是三世诸佛从修证诸功德中所成就。

今就此“十号”略释如下:

    一、如来。梵云“多陀阿伽陀”,华译“如来”,谓乘如实之道而来,而成正觉。其义有三:谓法身、报身及应身“身”者,积聚之义。凡夫积聚业报以成身;佛则不然,业尽识空故)

    《金刚经》云:“无所从来,亦无所去。”此即法身如来。

    《转法轮论》云:“第一义谛二谛之一即最殊胜之第一真理。为世俗谛之对称略称第一义”,又称胜义谛”“真如”“中道”等。总括其名,即指深妙无上之真理,为诸法中之第一‘如’,正觉名‘来’。”此即报身如来。

    《成实论》云:“乘如实道,来成正觉。”此即应身如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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