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仁寺到筋竹涧又有摩崖石刻新发现
2024-11-06
11月6日中午,我在能仁寺山门外徒步,从大锦溪向筋竹涧方向行走,在筋竹涧拐角的岩壁上,看到一处摩崖石刻,上面有很多题刻,但字体小已看不清楚,只有在左边的落款处是大字“巡按监察御史徐义”下面石刻“行春桥”。
我回来查找了一些有关监察御史的资料,原来巡按监察御史是明代监察制度中的重要官职。巡按监察御史由都察院选派,代表皇帝出巡地方,具有广泛的监察权力。监察御史是负责监察百官、巡视地方、弹劾不法等。在明朝,监察御史隶属于都察院,最高长官为都察御史,正二品,明朝大九卿之一。但普通的御史官职并不高,是正七品官,但权力范围却很大。
明朝的监察御史主要负责以下工作:一、监察御史可以对朝廷各级官员进行监察,包括官员的品德、政绩、违法行为等; 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,监督其行政行为是否合法、公正、廉洁。二、 巡按州县:定期巡视地方州县,检查地方官员的执政情况,了解民情民意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;平反冤狱,处理百姓的申诉和冤案。三、 狱讼军戎,祭祀、营作、太府出纳等;参与司法审判、军事管理、祭祀活动、工程建设、财政收支等方面的监督;检查地方的财政收支情况,防止贪污和浪费。四、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;了解朝廷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规章制度,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;考察地方的风俗民情,向朝廷汇报地方的真实情况。
巡按监察御史的权力较大,能够对地方官员形成有力的监督和制约,有助于维护朝廷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。今天我们来审视那段历史,监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,确实也存在一定的积极意义和借鉴意义的。自朱元璋开国以来便承袭了汉代、唐代的监察制度,设立了巡按御史制度。明代的巡按制度,可谓是古代监察制度的集大成者,至今仍有借鉴意义。
但关于“巡按监察御史徐义”的具体信息较少,仅能从部分史料中找到一些相关记载。徐义是明朝人。永乐十五年(1417 年),他被擢升为监察御史。可以想象,明代官员徐义在永乐十五年(1417 年)被擢升为监察御史之后,来浙江温州雁荡山视察的时候,所留下的题款。“行春桥”可能就是当时徐义御吏,春日出巡、春游视察这条桥,站在这条桥上的时候,被命名此桥为“行春桥”。在未能最终确定“行春桥”桥名由来时,此处摩崖也可作为证据之一。
雁荡山能仁寺了法
2024年11月6日